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木工硬質合金直刃鏤銑刀(以下簡稱鏤銑刀)的型式和尺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標誌、包裝的基本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直徑為6~30mm在木質構件上銑削槽及周邊的鏤銑刀。
2 引用標準
GB 699 優質碳素結構鋼技術條件
GB 2075 切削加工用硬質合金分類分組代號
JB 6113 木工刀具安全技術要求
3 型式和尺寸
3. 1 鏤銑刀的型式按圖1,尺寸按表1規定。
3. 2 標誌示例
直徑d = 12mm的木工硬質合金直刃鏤銑刀:
木工硬質合金直刃鏤銑刀12 JB/T 8341—96
4 技術要求
4. 1 鏤銑刀刀片表面不允許有黑皮、裂紋、崩刃和磨削燒傷等缺陷,鏤銑刀表面不得有劃痕、鏽蝕等
缺陷。
4. 2 鏤銑刀表面粗糙度最大允許值按以下規定:
a.刀片切削刃前面和後面為Rz6.3μm;
b.柄部圓柱表面為Ra1.6μm。
4. 3 鏤銑刀位置公差按表2規定。
4. 4 鏤銑刀刀片材料用符合GB 2075規定的K30或不低於其性能的其他硬質合金材料製造,刀體用
符合GB 699規定的45鋼或不低於其性能的其他材料製造,其柄部硬度為30~35HRC。
4. 5 鏤銑刀刀片焊縫剪切強度不得低於120MPa。
4. 6 鏤銑刀的安全技術要求按JB 6113的規定。
5 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
5. 1 鏤銑刀的性能試驗應在符合精度標準的木工鏤銑機上進行。
5. 2 試驗材料為含水率12%~15%無疤節的中等硬度木質件。
5. 4 經試驗後的鏤銑刀不得有崩刃和顯著磨鈍現象,並能繼續使用。
5. 5 鏤銑刀的位置公差檢測方法見附錄A(補充件)。
6 標誌、包裝
6. 1 標誌
6. 1. 1 鏤銑刀上應標誌:製造廠商標、直徑。
6. 1. 2 鏤銑刀包裝盒上應標誌:產品名稱、標準號、製造廠名稱和商標、直徑、刀片材料、件數、制
造年月。
6. 2 包裝
鏤銑刀在包裝前應經防鏽處理,包裝必須牢固,並能防止運輸過程中的損傷。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全國木工機床與刀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福州木工機床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由哈爾濱第二工具廠、上海臨江工具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桑會鵬、母冬華、陳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