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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銀色馬》:追求新鮮感是對是錯?

一個離奇的案件,受到了英國各地的關注,大家都在等著福爾摩斯解開這個謎題。福爾摩斯在考慮了一段時間后,決定去案發地調查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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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時的賽馬比賽中,有一匹人氣很高的馬,這匹馬是銀色白額馬,幾乎每場比賽都能獲得第一名,它也是很多賭馬愛好者最愛的馬。這匹馬的主人,羅斯上校對愛馬采取了嚴密的安保措施。約翰是之前的騎師,后面因為體重增加就換了其他人。約翰手下有三個馬倌。平時,每天訓練完之后,馬廄會在九點上鎖,之后由一個馬倌看守馬廄,晚飯由女仆送過去。案發當天,晚飯是味道濃厚的咖喱羊肉。女仆在去馬廄的路上,遇到了一個奇怪的人,他想讓女仆把一張紙條給馬倌,女仆沒有答應,但是那個人跟著走到了馬廄。那個奇怪的人想從馬倌的嘴里套話,馬倌想也沒想就跑去放狗,當他帶著狗過來時,那個人已經不見了。馬倌把這事告訴了約翰,約翰擔心馬擔心得睡不著,半夜還起床去馬廄。約翰的妻子第二天早上發現約翰還沒回家,去到馬廄,發現只有馬倌昏迷在那里,馬和約翰都不見了。馬倌應該是被下了藥,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之后在離馬廄有一點距離的地方,發現了約翰的尸體。約翰的頭骨被砸碎,腿上有一道刀傷。約翰的右手拿著一把小刀,左手攥著昨晚那個奇怪的人的領帶。而馬不見了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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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認為那個奇怪的人就是兇手,也很快就找到了那個人,只是還缺少定罪的證據。但是福爾摩斯不太贊成警察的看法。一行人再次去案發現場勘察,在那之前,福爾摩斯在死者約翰的遺物里發現了醫生用的手術刀,還有一件衣服的收據,但這件衣服不是買給約翰的妻子的。在案發現場,福爾摩斯找到一根還沒燒完的蠟燭。不遠處,他們也找到了馬蹄印,跟著馬蹄印到了一個馬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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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福爾摩斯和華生就回了倫敦。羅斯上校對此非常不滿,因為他的馬還沒有找到。四天后,在賽馬比賽的現場,上校又見到了福爾摩斯。福爾摩斯告訴上校,賽場上那匹栗色的馬就是走丟的那匹銀色馬。案發那天,另一個馬廄的人在路上發現了走丟的銀色馬,便把它牽了回去,還用顏料給它換了個顏色。而殺死約翰的兇手,也正是這匹馬。

那天晚上,約翰出門是想用刀劃傷銀色馬的腳,這樣在比賽中它就會輸掉。他把馬牽到偏僻的地方,點上蠟燭,蹲下準備動手時,被馬用蹄子踢碎了腦袋,手上的刀劃傷了自己的腿。至于那條領帶,是他撿來想要綁住馬的腿的。約翰之所以想讓銀色馬輸,是因為如果他賭馬時買銀色馬輸,他就會賺一大筆錢。約翰需要錢,是因為他在另一所房子里養著另一個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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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本來是銀色馬的騎師,是和銀色馬一起征戰賽場的好伙伴、好搭檔,但是卻因為錢,約翰想到了傷害他之前的伙伴。應該也只有復雜的人類才能做出這種背叛的事情吧。當然,約翰不僅背叛的是他的伙伴,他也背叛了他的妻子,在外面養著另外一個女人,給那個女人買昂貴的衣服,沒有錢了就想一些歪門邪道去賺錢,以至于最后落得這樣的下場。

喜新厭舊是人之常情。一個東西用久了,或者一件衣服穿久了,就算剛買時再喜歡也會厭煩。隨著時間的流逝,新鮮感的消失,我們的熱情也會退卻。和一個人在一起久了,自然也是會厭煩的。每天看到那個人,接觸到他所有的缺點,因為一些瑣碎的小事吵架,都會一點點的消磨掉我們的熱情,到最后,早就沒有了最開始那種熱烈的激情,只剩下平淡。也正是因為這種平淡,才有了那么多的背叛。喜歡一個新的事物,這沒有什么不對,拋棄舊的事物,也很正常。現在的人們常說斷舍離,就是要扔掉舊的、不需要的東西。但是,不是所有陪伴了我們很久的都可以拋棄。就比如一些不重要的記憶,玩耍的、生氣的、沮喪的記憶,如果現在可以選擇遺忘掉那一段記憶,你會選擇遺忘嗎,你會想要給大腦騰出空間所以刪掉不重要的記憶嗎。更不用說陪在我們身邊的親人、朋友。那些人或事是我們人生經歷的見證,有了他們才有了現在的自己。平淡才是生活的常態,如果僅僅為了新鮮拋棄掉我們一直以來生活的依賴,是得不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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