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婚外情事件持續發酵,1月18日,當事人陳昱霖父母以女兒微博賬號發公開信,指出去年中秋節女方爆料之後,吳秀波願意以經濟方式補償一筆分手費,後來卻以銀行賬號被凍結為由,僅支付了一小部分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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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4日吳秀波讓陳昱霖回國,次日女方便在機場被公安局帶走,因被吳秀波指控而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關押。按照指控,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消息因為被王思聰的兩次轉發持續發酵,事件爆發後,吳秀波本人並沒有回應,而是由工作室迅速發了一則代理律師說明,聲明中說「一切皆以法律最終裁決為準」。
之後在19日上午10點49分,工作室再發一則何震亞聲明,聲明中說「報警的決定考慮了很久,我們家面對長達一年半的威脅與恐嚇,對方一次又一次索要巨額錢財,從幾百萬到幾千萬,我們一直儘力規勸,儘力忍讓,出於寬容出於保護,已作出最大努力,並不斷告知對方早已觸犯法律,但對方及其團伙卻愈演愈烈…」
這看似一則不痛不癢的聲明,其實含義很深。
首先,是表明吳秀波方面已經仁至義盡,只因女方獅子大開口,幾百萬幾千萬的要錢,被逼無奈才報警。
另外,一直低調藏在吳秀波背後的妻子何震亞,終於在這一刻挺身而出,她出場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試圖把報警的鍋自己背過來,不讓丈夫吳秀波背上「渣男」的罵名,畢竟輿論的風向已經是公關團隊很難扳回的,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下下策了。
讓人好奇的是,從張芷溪到陳昱霖,再到如今事件的一發不可收拾,吳秀波的婚外情應該不止一個對象,他的胡作非為何震亞應該早就知曉,為什麼不但直接忍氣吞聲、選擇原諒,還要站出來為丈夫背鍋,幫他善後?很顯然逃不過利益二字。
結婚18年,被深度套牢
何震亞既是吳秀波的原配妻子,也是他的經紀人,但是兩個人的關係一直沒有公開,吳秀波從出道開始就一直選擇隱婚,實際上兩個人早在2001年就結婚了。但直到2018年吳秀波的海外購房重建案,才公開了兩個人的關係,當時房子是以吳秀波和何震亞以夫妻名義購買,最終吳秀波方面的工作人員才明確表示,何震亞就是吳秀波的原配妻子,兩個人2001年結婚,同年生子,而何震亞要比吳秀波大三歲。
那麼說起來,兩個人結婚18年,孩子應該也有18歲了,吳秀波1968年出生,比他大三歲的何震亞今年已經54歲,吳秀波身為明星風光無限,但在他背後的何震亞則被這段18年的婚姻深度套牢,並且又有兒子,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何震亞有一百個不願意又能如何?只能選擇和吳秀波站在一起,面對當下的這一切。
在家沒有實權,吳秀波執掌財政
從兩個人聯名海外購房來看,家裡的不動產和流動現金,何震亞應該能享有一半。但是通過查詢會發現,吳秀波旗下有13家企業,其中擔任法人的三家現已註銷,另外有九家擔任股東,還有一家掛名高管。那麼很顯然,吳秀波擁有更多的是股票期權這樣的無形資產,這也意味著他賺到的錢轉手就投資了。
而這些公司,出現何震亞名字的僅有兩家,其中北京易力悅影視文化工作室現已註銷,另外一家新沂暖洋影視文化工作室註冊資金僅有1萬人民幣,並且吳秀波還持股90%,作為法人的何震亞只象徵性的投入1000元。
再看吳秀波執掌的公司,最主要的一家是霍爾果斯不二文化,也就是參投了《北京遇上西雅圖之不二情書》,以及製作了《軍師聯盟》的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吳秀波持股99%,另外喜天影視、以及牛角村餐飲等也均有持股,但這些都是吳秀波的商業行為,和何震亞並沒有什麼關係。所以,在吳秀波的商業版圖裡基本是沒有妻子什麼事兒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何震亞除了選擇原諒,又能如何呢?
和陳昱霖兩敗俱傷,至少損失1億
從何震亞的聲明不難看出,陳昱霖方面獅子大開口,索要賠償金額從幾百萬到幾千萬,漫天要價,自己出於無奈才選擇報警。
俗話說的好,「有多深的愛就有多深的恨」,在感情方面,很難說得清孰是孰非。然而,從結果來看顯然是兩敗俱傷,陳昱霖有可能身陷囹圄,最長會判處10年有期徒刑,最終人財兩空,但吳秀波呢?也因為這次風波自毀形象,他和妻子何震亞捨不得高額賠償,但鬧成這樣,吳秀波的損失可能要遠遠超過這個數額。
首先是影視方面,吳秀波主演的《情聖2》定檔大年初一,要知道上一部的票房就超過6億,原本這是一個很好的項目,選擇大年初一有不小的野心,目標票房十億以上,為此,電影兩個導演都有投資,除了片酬,吳秀波肯定也會參與票房分紅,但這次風波肯定會對電影票房造成極大影響,甚至有可能撤檔,這是損失之一;
另外,吳秀波確定的影視項目,還有電影《無名偵探》和電視劇《慾望之城》,也會受到不小的影響,如果因為吳秀波導致電影不能上映或電視劇不能開播,吳秀波不但拿不到相應的報酬,甚至還要面對賠償出品方的責任,唐德因為《阿那亞戀情》凍結高雲翔數千萬的資產就是鮮明的例子,一個沒處理好的男女關係,對吳秀波的影響深遠;
還有就是廣告代言和商業活動。走紅之後吳秀波的廣告合約不斷,服裝、房地產、汽車、租車、化妝品、紅酒、牙膏、手機、飲用水等涵蓋方方面面,簡單盤點了一下,近幾年吳秀波正在代言或代言過的品牌近20個,據悉,吳秀波的代言費基本是300萬起跳,算起來單是代言收入就已經近億,這還不算商業活動站台,以及今年的《王牌對王牌》等綜藝活動的酬勞。
當然,品牌選擇明星代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形象好,吳秀波形象崩塌,對於廣告代言會是致命的打擊。所以說起來,吳秀波和陳昱霖鬧崩,是不是丟了西瓜撿了芝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