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俠導讀】近日,歐盟知識產權局裁定撤銷麥當勞在歐盟註冊的“巨無霸”等商標,麥當勞將失去其獨家使用權。 這意味著其他連鎖快餐企業今後也能以巨無霸命名旗下快餐產品。
據路透社報導,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在一宗訴訟中裁定,美國快餐公司麥當勞(McDonald’s Corp)對“Big Mac(巨無霸)”商標的註冊無效,麥當勞將失去這一商標在歐盟 的獨家使用權。
2017年愛爾蘭快餐連鎖店超級麥克(Supermac’s)以麥當勞“欺佔商標”為由,向歐盟知識產權局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麥當勞部分商標。
超級麥克公司說,它沒有產品以“巨無霸”命名,但麥當勞公司以超級麥克公司英文名“Supermac”與“巨無霸”英文“Big Mac”相似為由,一直禁止它在歐洲市場使用 “Big Mac” 商標,妨礙其在歐洲擴張業務。
麥當勞的解釋是 Supermac 和 Big Mac 意思太接近了,會讓消費者感到困惑,而且對方也是家快餐廳,同樣出售漢堡和薯條。
經過近兩年的訴訟,歐盟知識產權局日前做出有利於Supermac’s公司的裁定,麥當勞不能證明它連續五年在歐盟成員國“真正使用”全部註冊商標,因而批准超級麥克公司的申請,撤銷麥當勞 “巨無霸(Big Mac)”商標註冊,允許其他公司可以和麥當勞在歐盟範圍內共同使用“Big Mac”這一名稱。
這就是說,在歐盟各國中,“Big Mac”商標不再局限於麥當勞可以用,就連快餐店、水果店等都可以用。
為了證明自己擁有“巨無霸”商標,麥當勞出示了歐洲網站上的打印材料、海報、包裝、以及公司代表所做的證明“巨無霸”在歐洲銷售的書面陳述。
可歐盟知識產權局表示,麥當勞須提供特定類型證據,以佐證員工證詞,而企業網站、海報及包裝材料不能作為這類證據。 另外,知識產權局無法從麥當勞網頁打印件中判斷消費者“是否或怎樣購買”帶有特定商標的產品。
麥當勞馬上回應稱,不服裁定結果,準備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