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傑
構思是設計的靈魂。人在構思過程中,思想是以模糊的形象出現的,而這一形象在成為具體的形態的過程中,有一個叫「第六感」的東西在影響它,這可稱為「靈感」,因此,構思實際上是在想像和靈感的基礎上,同設計師以往的經驗、知識、技巧結合,並加以提煉、推理,最終塑造出新藝術形象的過程。
設計師僅有熟練的製作技能,而缺乏設計構思能力,其藝術作品是不會有視覺感召力的,是不會成功的。那麼設計的深理何在呢?其實它是在社會、在人生、在人性、在大千世界的千變萬化之中的。設計需要靈感,這是誰也否認不了的,對於設計師而言,靈感是一種獨特的思維活動,沒有靈感也就沒有創作。
靈感實際上是設計師潛意識的直覺性頓悟,是一種突然發現的心理奇蹟,它預示著創造性高潮的來臨。靈感不是從天而降的,它來源於任何地方,也產生在任何時刻。
靈感源於自然
從原始社會至今,從人類開始有設計起,自然界的人物、動物、植物、礦物、風景、天文、器物、文字等等便成為設計的對象且被當做主要的造型。
在我國古代,除了龍、鳳圖案外,山、雲、水、花、草及孔雀、仙鶴、燕子、魚、鴛鴦、蝴蝶等等都被用在設計上;在古埃及的設計作品中尤喜使用紙草、蓮花等植物和聖甲蟲、眼鏡蛇等動物圖案;在古希臘、羅馬的造型與藝術中,也常借用月桂樹、常青藤、葡萄等植物。直至今天,不論是哪個藝術流派,自然界的各種形態仍是設計的重要元素並對之加以充分利用。
靈感源於文明
首先,古今中外的文化藝術,繪畫、雕塑、建築等人類文明的豐富寶藏常常帶給設計師無窮的創作靈感。
其次,傳統文化的深遠影響,傳統色彩裝飾的啟示、傳統造型藝術的精髓、傳統紋樣的千變萬化都對設計者產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傳統工藝的悠久與精湛是設計者靈感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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