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晚期指的是腫瘤細胞已經離開原來的地方,轉移到其他部位。例如結腸癌轉移到肝臟,乳腺癌轉移到肺部,肺癌轉移到骨骼等等。在大眾的眼中,癌症晚期往往意味著死亡。所以,經常有很多患者詢問,癌症晚期是否需要治療?治與不治有什麼區別?今天我們來聊一聊這個問題,癌症晚期可以分為好幾種情況,我們分別來討論一下:
(1)腫瘤雖然晚期,但是能夠根治
腫瘤晚期,這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一般來說,出現遠處轉移,也就是四期癌症,就算是腫瘤晚期了。但是晚期裡面也分好多種,如果是單發的或者寡轉移病灶,例如大腸癌出現肝臟單發的轉移,這些患者是一定要治療的,因為手術加上化療,腫瘤可以達到根治,患者可以獲得長期的生存,甚至治癒。所以,這部分患者,一定要不要放棄治療,治療效果是非常好的。
(2)腫瘤潛在可根治
這種情況比第一種情況嚴重一些,腫瘤轉移灶比較多,暫時無法手術切除,這時候就需要先做化療或者靶向治療,如果腫瘤對治療有效果,不斷的縮小,那就可以手術切除,達到根治。所以,這些患者也要堅持治療。如果放化療的效果不好,那一般就沒有根治的機會了。
(3)腫瘤廣泛的轉移,沒有手術機會
這才是真正的癌症晚期,全身多個器官有轉移,到處都是腫瘤,例如肝臟、肺、大網膜、盆腔等等,到處都是腫瘤,患者出現腹水,胸水等等。對於這部分患者,按照傳統的觀念,已經沒有根治的機會了。那麼還有沒有必要治療呢?對於這些患者,主要是延長壽命,減輕癥狀,緩解痛苦。所以,我主張採取一些比較溫和的治療方法,以保守治療為主,盡量讓患者減輕痛苦。例如,緩解疼痛,改善營養狀況,促進食慾等等。讓他們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走的有尊嚴。現在有的醫院,專門成立了安寧病房,收治這些腫瘤晚期的患者。
當然,對於這些患者,也可以參加一些最新的臨床試驗,有一些正在研究的新葯,例如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可能會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有些晚期的患者甚至可以達到長期的控制,甚至是治癒,而且臨床試驗都是免費的,不用擔心經濟問題。
所以,腫瘤晚期需要具體的分析,根據患者的腫瘤情況,身體素質等不同的情況做出最適合的治療方法,即使不能夠根治,也可以減輕痛苦,延長壽命。當然,我們講的只是純醫學方面的考量。做為一名患者,一個家庭的一份子,做出治療與不治療的決定,還需要考慮家裡面的經濟條件,家庭其它成員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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