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昌市規定女職工經期護理費每月不得低於30元
記者5日獲悉,為切實保護女職工生理期健康,提高女職工經期勞動保護待遇,近日,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市總工會下發《關於調整女職工經期護理費標準的通知》。根據《通知》南昌將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三十元的標準向在職女職工發放經期護理費或者護理用品,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女職工經期護理費財政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三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三十元,企業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
「調整後發放標準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文件下發前的調整部分將會進行補發。」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發現自身權益被侵害,一方面,可與本單位工會進行協商;另一方面,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也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記者 鄒佳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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