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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展期的公告

文章摘要: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衛國先生通知,獲悉李衛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質押展期,具體事項如下: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28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2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衛國先生通知,獲悉李衛國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質押展期,具體事項如下:

一、股東股份質押展期的基本情況

1、股東股份質押展期基本情況

2、股東股份累計被質押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衛國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李興國先生合計持有本公司股份456,844,794股,佔公司2018年9月20日總股本的30.47%,其此次質押的所持公司股份佔公司2018年9月20日總股本的1.60%,累計質押所持公司股份為360,044,057股,佔公司2018年9月20日總股本的24.02%,佔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8.81%。

二、備查檔案

1、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凍結明細。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1日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29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8年9月21日,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在公司三層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於2018年9月14日通過專人送達、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董事和監事。會議應到董事12人,實到董事12人,全體監事、董事會祕書列席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會議由董事長李衛國先生召集並主持,全體董事經過審議,以舉手表決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劉斌先生、張穎女士、張洪濤先生、張志萍女士、楊浩成先生屬於該激勵計劃的受益人,均已迴避表決,其他7名非關聯董事參與表決。

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董事會認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同意按照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事宜,為其中1015名激勵物件辦理2317.0615萬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鎖。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22日刊登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已就該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對此發表了法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資訊披露網站巨潮資訊網。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鑑於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349982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18年6月20日實施完畢。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7年度現金分紅於2018年6月2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同時,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也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8.09元/股調整為4.6706元/股。

具體調整情況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由於部分激勵物件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等情形,董事會依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688.4688萬股回購登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22日刊登在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將涉及註冊資本及公司章程的變更,相關議案將另行審議,不在本次董事會審議。

四、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7年度現金分紅於2018年6月2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同時,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規定,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也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18.31元/股調整為10.6824元/股。

具體調整情況詳見2018年9月22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五、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由於部分激勵物件離職的原因,董事會依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6.9999萬股回購登出.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9月22日刊登在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此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部分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將涉及註冊資本及公司章程的變更,相關議案將另行審議,不在本次董事會審議。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2日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30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18年9月21日在公司三層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於2018年9月14日通過專人送達、郵件等方式送達給全體監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遊金華先生主持,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全體監事經過認真審議,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如下決議: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監事會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激勵物件名單進行覈查後認為:公司1015名激勵物件解鎖資格合法有效,滿足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同意公司為激勵物件辦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鎖手續。

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9月22日刊登於中國證監會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覈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具體調整情況詳見2018年9月22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及激勵物件名單進行覈查後認為: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由於部分激勵物件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等情形,公司決定將上述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688.4688萬股回購登出,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9月22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經覈查,監事會認為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及激勵物件名單進行覈查後認為:公司部分激勵物件因在鎖定期內離職,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將上述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6.9999萬股回購登出,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具體內容詳見2018年9月22日刊登於公司指定的資訊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8年9月22日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31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實際可上市流通的數量為2317.0615萬股,佔公司截至2018年8月10日總股本比例為1.5456%;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關部門辦理完解鎖手續後、上市流通前,公司將釋出相關提示性公告,敬請投資者注意。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東方雨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滿足,經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共1015名激勵物件在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2317.0615萬股限制性股票,具體情況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概述及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式

1、公司於2016年6月30日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該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為6504.40萬股東方雨虹股票,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83%。其中,首次授予數量為5854萬股,佔該計劃授予總量的90.00%,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05%;預留650.40萬股,佔授予數量的10.00%,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0.78%。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勵物件共計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8.24元/股。

2、公司於2016年7月27日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其摘要。修訂後的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為6500萬股東方雨虹股票,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82%。其中,首次授予數量為6414.1萬股,佔該計劃授予總量的98.68%,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72%;預留85.9萬股,佔該計劃授予總量的1.32%,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0.10%。修訂後的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勵物件由1112人調整為126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8.24元/股。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其摘要以及《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董事會被授權確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勵物件符合條件時向激勵物件授予限制性股票並辦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須的全部事宜。

4、公司於2016年8月25日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第六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物件名單和授予數量的議案》、《關於向激勵物件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鑑於激勵物件中部分人員離職或個人原因合計33人放棄此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64.5萬股,公司董事會對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物件及其授予數量進行了相應調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勵物件人數由1263人調整為1230人,授予數量由6500萬股(其中首次授予6414.1萬股,預留85.9萬股)調整為6435.5萬股(其中首次授予6349.6萬股,預留85.9萬股)。公司董事會認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經成就,確定2016年8月25日為首次授予日。在確定授予日後的限制性股票資金繳納過程中,有33名激勵物件因離職、資金籌集不足的原因共放棄37萬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了對1197名激勵物件共計6312.6萬股的授予,佔公司當時總股本830,693,439股的7.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於2016年9月30日上市。

5、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鑑於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6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2,686,84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先按每10股派1.500000元,權益登記日後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對於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17年6月1日實施完畢。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6年度現金分紅於2017年6月1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8.24元/股調整為8.09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由於部分激勵物件離職、職務變更、2016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等原因,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獲授的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19.00萬股進行回購登出。

7、2017年7月17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向激勵物件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為2017年7月17日,向30名激勵物件授予85.9萬股限制性股票,佔當時公司總股本的0.0975%,授予價格為18.31元/股,在確定授予日後的限制性股票資金繳納期間,有6名激勵物件因行權資金籌集不足的原因自願放棄認購公司擬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計0.5萬股。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授予的激勵物件人數調整為24人,授予數量調整為85.4萬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的議案》。董事會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認為激勵物件所持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已經滿足,同意為其中1015名激勵物件辦理2317.0615萬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鎖。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鑑於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349982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18年6月20日實施完畢。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7年度現金分紅於2018年6月2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同時,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也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8.09元/股調整為4.6706元/股。

10、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由於部分激勵物件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等情形,董事會依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688.4688萬股回購登出。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滿足的說明

(一)鎖定期已屆滿

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自2016年8月25日公司向激勵物件授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個月為第一次解鎖部分的鎖定期,截止2017年8月25日,公司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鎖部分的鎖定期已屆滿。

(二)滿足解鎖條件情況的說明

綜上所述,董事會認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設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已經成就,且本次實施的股權激勵計劃與已披露的激勵計劃無差異。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董事會同意辦理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鎖事宜。

三、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可解鎖激勵物件及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

注:上表中相關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已包括因實施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資本公積每10股轉增6.999907股後由對應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經轉增後增加的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所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售股份解鎖後,其買賣股份應遵守深交所釋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業務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鎖的核實意見

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滿足情況、激勵物件名單及可解鎖數量進行了覈查,認為:本次可解鎖激勵物件資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激勵物件可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其在考覈年度內個人績效考覈結果相符,且公司業績指標等其他解鎖條件已達成,可解鎖的激勵物件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辦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鎖相關事宜。

五、獨立董事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事項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所授予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鎖條件是否達成等事項進行了審查和監督,發表獨立意見如下:經覈查,公司的經營業績、激勵物件及其個人績效考覈等實際情況均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鎖條件的要求,對各激勵物件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鎖等事項未違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侵犯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鎖的條件已經達成,激勵物件符合解鎖資格條件,可解鎖限制性股票數量與其在考覈年度內個人績效考覈結果相符,其作為本次可解鎖的激勵物件主體資格合法、有效。

基於上述理由,同意按照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規定,為符合條件的1015名激勵物件安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鎖,共計解鎖股份2317.0615萬股。

六、監事會關於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激勵物件名單的核實意見

七、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就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解鎖期可解鎖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解鎖相關事項已獲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配套制度、《公司章程》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除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勵物件第一個解鎖期對應限制性股票部分或全部需進行回購外,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的解鎖條件已經成就,符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

八、備查檔案

1、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決議;

2、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3、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關於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個解鎖期解鎖條件成就、調整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相關事項之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2日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32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公司於2016年6月30日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該激勵計劃所涉及的標的股票為6504.40萬股東方雨虹股票,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83%。其中,首次授予數量為5854萬股,佔該計劃授予總量的90.00%,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7.05%;預留650.40萬股,佔授予數量的 10.00%,佔該激勵計劃簽署時東方雨虹股本總額83069.34萬股的0.78%。該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勵物件共計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為8.24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由於部分激勵物件離職、職務變更、2016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等原因,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獲授的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19.00萬股進行回購登出。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鑑於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349982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18年6月20日實施完畢。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7年度現金分紅於2018年6月2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同時,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也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8.09元/股調整為4.6706元/股。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由於部分激勵物件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等原因,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688.4688萬股進行回購登出。

本次回購登出不影響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實施。

二、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量、回購價格

(一)回購數量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部分激勵物件黃海濤、劉潘和肖瑤等313人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第八節公司、激勵物件發生異動的處理」、「第九節 限制性股票回購登出原則」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覈管理辦法(修訂稿)》的相關規定,上述313人獲授的尚未解鎖的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共計688.4688萬股由公司回購登出。其中,吳德廣、閔峰、葉夢琦等58人因離職,其所獲授的尚未解鎖的全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共計309.1859萬股由公司回購登出;陳瑛、慕為民、阮和章等18人因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其所獲授的尚未解鎖的部分或全部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共計166.9709萬股由公司回購登出;黃海濤、劉潘、肖瑤等237人因2017年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其所獲授的尚未解鎖的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鎖,共計212.3120萬股由公司回購登出。

(二)回購價格

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在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前,因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導致公司股本總額發生了變化,公司根據分派總額不變的原則,對權益分派方案進行了調整: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根據《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2017年度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8年6月19日,除權除息日為2018年6月20日。鑑於以上事項,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如下調整:

同時,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將向313名激勵物件支付對應購股資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年化6%計算。

公司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需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149,913.3044萬股變更為149,224.8356萬股,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注:表中「本次變動前」和「本次變動後」的「有限售條件股份」、「股份總數」均為扣除公司已公告回購登出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28,900股限制性股票後的股份數。

四、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已不符合條件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體處理,回購並登出的限制性股票數量共688.4688萬股,回購所用資金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積極性和穩定性。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獨立董事意見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公司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及關於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發表意見如下:

經覈查,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同時,公司此次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購原因、數量及價格合法、合規,且流程合規。此次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影響《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不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程式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及激勵物件名單進行覈查後認為: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由於部分激勵物件因離職、不能勝任崗位工作或考覈不合格導致職務變更、2017年度個人績效考覈未達標或未完全達標等情形,公司決定將上述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或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688.4688萬股回購登出,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七、律師意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

公司本次回購價格調整、回購的相關事項已獲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配套制度、《公司章程》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回購價格調整符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回購符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按照《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回購登出股份公告手續、減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八、其他事項

根據公司於2016年8月12日召開的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決定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變更與終止事宜,包括回購登出激勵物件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會實施本次回購登出已取得公司股東大會的合法授權。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之授權,辦理上述回購登出各項必須事宜。

九、備查檔案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2日

證券程式碼:002271 證券簡稱:東方雨虹 公告編號:2018-133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並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鑑於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後,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349982元;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持有首發後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徵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徵收),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本次權益分派方案已於2018年6月20日實施完畢。

由於激勵物件因已獲授的限制性股票應取得的2017年度現金分紅於2018年6月20日通過股東託管證券公司(或其他託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派息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同時,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在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對公司股票價格進行除權處理後,公司也應對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由18.31元/股調整為10.6824元/股。

9、2018年9月21日,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根據公司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由於部分激勵物件離職,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6.9999萬股進行回購登出。

二、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數量、回購價格

(一)回購數量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激勵部分物件楊俊林、李建、王智3人因鎖定期內離職,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中「第八節 公司、激勵物件發生異動的處理」以及「第九節 限制性股票回購登出原則」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決定將上述3人持有的預留部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6.9999萬股全部進行回購登出。

(二)回購價格

公司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在2017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實施前,因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導致公司股本總額發生了變化,公司根據分派總額不變的原則,對權益分派方案進行了調整:以公司現有總股本881,863,218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9998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同時,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6.999907股。根據《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2017年度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8年6月19日,除權除息日為2018年6月20日。鑑於以上事項,公司分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對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如下調整:

同時,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公司將向3名激勵物件支付對應購股資金的同期利息,利率按年化6%計算。

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所需資金為公司自有資金。

三、公司本次回購登出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後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本次回購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由149,224.8356萬股變更為149,207.8357萬股,公司股本結構變動如下:

注:表中「本次變動前」和「本次變動後」的「有限售條件股份」、「股份總數」均為扣除公司已公告回購登出的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28,900股限制性股票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6,884,688股限制性股票後的股份數。

四、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對已不符合條件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體處理,回購並登出的限制性股票數量較少,且回購所用資金較少,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影響公司管理團隊的積極性和穩定性。公司管理團隊將繼續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盡力為股東創造價值。

五、獨立董事意見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對公司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及關於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發表意見如下:

經覈查,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同時,公司此次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回購原因、數量及價格合法、合規,且流程合規。此次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條件的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項不會影響《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繼續實施,不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也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我們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程式回購登出部分已不符合激勵條件的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此次調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等的相關規定,程式合法合規。

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監事會對公司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數量及激勵物件名單進行覈查後認為:公司部分激勵物件因在鎖定期內離職,根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公司決定將上述激勵物件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全部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計16.9999萬股回購登出,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次回購登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七、律師意見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

公司本次回購價格調整、回購的相關事項已獲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權,符合《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配套制度、《公司章程》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回購價格調整符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本次回購符合《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規定;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購登出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按照《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回購登出股份公告手續、減資的工商變更登記的相關手續。

八、其他事項

九、備查檔案

特此公告。

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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