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主要簡單地聊聊,游離於P2P監管邊緣的產品模式:委託投資。 enjoy~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委託投資主要說的是目前互金行業對P2P業務提供的一種自動投標轉讓的工具,不涉及信託等其他金融業務。
由於P2P的監管政策,這個名詞在行業內不斷變化,從最早的自動投標工具,到後來的資管計劃、授權投標工具等,叫法五花八門,背後的產品邏輯變化不大,主要為了解決“借款 人對資金的需求與出借人對理財的需求不對等”問題。
借款人的需求
監管要求個人借款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20萬,企業100萬,因各平台的借款端場景不同,所提供的額度一般低於這個上限,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而且因其 屬於網絡借貸,最重要的是快,從募集到放款,越快越有競爭力,各平台的還款期限也不同,基本都是3、6、9、12…24這幾個固定檔,而且 一般都提供提前還款功能,借款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提前還清借款。
總結下來就是: 資金小、需求急、期限長、變動大
出借人的需求
這裡不光需要考慮出借人(即理財人),對於平台來說,為c端用戶提供更好的體驗和服務,本身也是平台的運營需求,所以如何讓用戶馬上買到“個人偏好”的理財產品 ,就是平台需要做的,當然安全性是首要考慮因素,這裡只分析一個用戶打算投資並開始挑選理財產品時的需求:利率高、期限符合心理值。
總結下來就是: 馬上能投、起投低、利率高、期限符合心理值
需求不對等
問題出現了:借款人A發起了一筆6000元的借款,用途是買手機,分12期還款,放到平台上募集,現在理財人B手裡有10000元閒錢想買理財,然後只想 買3個月期限的,因為3個月後這筆錢還有其他用途,這個時候就出現了需求不對等的問題。
借貸雙方實際上並不是一個單向需求,而是雙向的,所以平台作為信息中介平台,如果僅僅做到像電商或是房屋租售平台那樣把賣方(借款人)的信息放在平台上, 等待買方(理財人)付款是不行的,運營的效率很低,用戶體驗也不好。
於是很多擁有大規模小額資產端的P2P平台,就開始考慮為用戶提供更加智能的投標工具。
自動投標
最早出現的投標輔助工具,讓用戶設定希望投資的金額、期限,然後通過排隊機制為用戶自動匹配產品完成投標。
這種方式只是在原有點對點的交易模式基礎上,在募集時間和投資時間不對等的問題上進行了優化(即一個人發起借款的時候,並不一定這個時候剛好有人想要出借一筆資金, 反之亦然),並不能完美解決所有的需求不對等問題,如果還是那個理財人B設定了自動投標,系統只能等待出現並滿足設定需求的產品時,才能完成匹配,無法解決期限不對 等問題。
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屬於二級市場,對平台交易量往往是有一定影響的,我們當時稱它是把雙刃劍,一方面解決了期限不對等的問題,一方面頻繁的債轉也會對平台運營造成 一定影響,但是總算解決了理財人B的問題,他可以通過自動投標工具先買一個12月期限的,到了第三個月他就可以轉讓出去,轉不出去的情況基本是不存在的,因為 平台為了讓轉讓市場看上去的健康的,總有辦法讓轉讓順利成交的。
資管計劃
用這個詞是比較糾結的,雖然現在這個詞很敏感,但是最早行業內確實是這麼叫的,在原有自動投標工具的基礎上,進行了更隱蔽的後台產品邏輯優化,包括資金的流向等, 改頭換面成了新的產品類型,大部分平台都進行了欄目區分,原P2P的產品稱為:散標或網貸,新的產品叫什麼的都有,實質上都一樣,就是替用戶做了兩 件事:自動投標+自動轉讓。
這個時候對於理財人B而言,投資的體驗很順暢,選擇利率、期限後輸入金額、交易密碼即可完成投資,剩下的全部交給系統來做,系統面對的是一個大的理財需求 池,以及一個大的借款需求池,這兩個池子裡面的需求,始終是不對等的,但是用戶感知不到,這兩個池子就像是在天平的兩端,平台的職責就是對需求進行 匹配,並調節這兩個池子中的需求,避免有需求溢出。
理財人B投資了10000元的3個月期限的產品,平台通過自動投標給匹配了兩個借款需求:借款人A1需要6000元買手機,借12個月,借款人A2需要5000元買電腦, 借1個月。 系統把10000元拆分為2筆投資,分別給了A1(6000元)和A2(4000元),當A2到了1個月還款時,系統再重新發起自動投標匹配新的資產,理財人B 感知不到,當理財人B的3個月期限到期退出時,系統發起兩筆資產的自動轉讓。
這種不斷的匹配和轉讓,就會不斷產生流動性風險,當時很多平台設計了一個SPV賬戶,在標的不滿足時補齊零頭,在轉讓標無人承接時進行購買,像一隻無形的手 ,就是這只無形的手,觸碰到了監管的紅線邊緣,這隻手的危險性隨著平台交易體量的增大,不斷增加,有些平台可以通過對未來借款端的預期資金需求量,提前進行 產品發售,通過這只無形的手來進行控制,甚至超發。
18年4月發布的《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雖然不是針對P2P業務的規範,但是很顯然,這個名稱是用不了了,所有稱為xx計劃、xx投標組合等叫法 的產品,都可能越過紅線。
所以新的叫法又回到了過去:自動投標工具、授權投標、委託投資、智能投資等。
銀行存管
P2P的銀行存管和證券的存管差不多,都是通過商業銀行管理投資者的資金,平台只負責信息中介和交易管理,做到資金和交易分離,平台不能接觸資金,避免資金挪用,而且根據 21號文的指引,存管人應對網絡借貸資金存管專用賬戶內的資金履行安全保管責任,不應外包或委託其他機構代理進行資金賬戶開戶、交易信息處理、交易密碼驗證等操作。
這里之所以提到銀行存管,是因為隨著以上述產品為主要交易產品的平台逐漸接入銀行存管,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銀行的存管系統是否能夠支持委託投資工具,實際上用戶 的投資、轉讓等涉及到資金的操作,都是由存管系統進行安全校驗的,但是存管銀行為了能夠接入更多平台,也為平台提供了“授權投資”接口,就是用戶可以選擇 開啟這個功能,然後存管銀行相當於在用戶授權的情況下,將涉及到資金操作的安全校驗環節跳過,投標和轉讓的發起重新交給平台方。
當然,接入存管系統後,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必須在存管系統開戶,沒有了SPV賬戶的生存空間,流動性的控制將成為一個難點,除非這個SPV賬戶隱藏為一個普通的出借人 ,但是總之是不能像未接通存管之前那樣為所欲為了。
在文章標題中之所以說是踩在監管邊緣,是因為對於P2P來說,最簡單的交易模式其實是最安全的,但是在簡單不足以滿足借貸雙方的需求時,就需要平台通過技術手段介入 ,這種介入雖然初衷是好的,但是也帶來了流動性風險,這個風險點就是需要平台不斷的進行調節,一旦天平的其中一側出了問題,那麼很可能出現連鎖反應。
關於委託投資的產品設計,後續會單獨寫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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