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宇琦 馬晨歌
「大家好,我是谷阿莫,今天要說一個……」從2014年左右起,視頻博主谷阿莫這段台灣腔十足的開場白就在兩岸三地的互聯網上流行開來,也讓「X分鐘帶你看完電影」這種影視類短視頻節目迅速成為了互聯網的焦點,隨後兩三年間有大量同類節目開始湧現,最火的時候,B站影視板塊前20的節目中有超過半數是此類節目。
猜是什麼電影?
不過,掀起這股熱潮的台灣網紅谷阿莫卻在近日陷入到了一場版權官司當中。日前,有台灣媒體報道稱,「台北地檢署」在就此前片商對谷阿莫的侵權指控做出調查後,認定他的確是在違法的情況下使用電影片段進行重製,這樣的行為已經涉犯「著作權法」,因此依法起訴。
而壹娛觀察(微信ID:yiyuguancha)發現,雖然內地目前還沒有類似的官司發生,但隨著《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的發布,各類影視類短視頻節目實則是存在侵權及違規的風險的,此前也有包括《閱後即瞎》等熱門節目因相關原因而下架。曾經紅極一時的影視類短視頻節目,真的到要消亡的時刻了嗎?
谷阿莫被告、《閱後即瞎》「消失」,影視類短視頻節目要涼了嗎?
谷阿莫被起訴一事的起因要追溯到一年前,2017年4月,他遭到了包括電影《哆啦A夢》、《腦漿炸裂少女》、《近距離戀愛》和韓劇《W兩個世界》的版權方「又水整合」以及影音串流平台KKTV在內的版權方的提告,稱他未經授權使用盜版影片改編重製,違反了「著作權法」,並且部分電影被講得「一文不值」,影響了片商的受益。
對此,谷阿莫曾表示,在視頻中他只截取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原著作內容,「應該不會有人覺得看了這點內容就看完原作了」。他自認作品有符合評論、解說、生態研究、心得教學和新聞報道的效果,因此是合理使用。並且他沒向觀眾收取費用,是通過免費影片發表他的看法、讓大家了解電影生態(並沒用於商業用途),也讓乏人問津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還可能增加票房收入。
不過版權方們並沒有接受這種說法,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又水整合的公關就曾多次抱怨:「我們(先前)都有警告過谷阿莫,去年就提告了,但是他的經紀公司回應很制式。現在警方搜證部分應該有做,但官司速度很緩慢。有4部以上的電影都因為谷阿莫做完了,就真的無法在影院上映,一部片用幾百萬台幣買進,結果因為沒上戲院也無法賣到電視台,直接損失超過8位數新台幣成本。」
顯然,後者的說法更能說服「台北地檢署」,因此在經過多個月的取證後,「地檢署」於本月7號正式對谷阿莫提起了訴訟。不過截至目前為止,起訴事件並未對谷阿莫的視頻更新產生太多影響,7號當晚谷阿莫還在微博上發布了新一期的節目,並公布了抽獎活動的中獎名單。
谷阿莫2017年對起訴事件的回應
而在過去的幾個月里,被相似問題所困擾的不僅僅只有谷阿莫和他的團隊,內地雖然到目前還沒有類似的官司或糾紛,但今年3月廣電總局下發的《關於進一步規範網路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卻足以讓許多從業者捏一把汗。
《通知》中明確指出:「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並嚴格管理包括網民上傳的類似重編節目,不給存在導向問題、版權問題、內容問題的剪拼改編視聽節目提供傳播渠道。」而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目前網路上傳播的大多數影視類視頻節目都不符合這一規範。
《通知》出台後,壹娛觀察曾就此採訪過幾位電影行業的資深人士,均被告知《通知》現階段只是指導意見,會對行業造成怎樣的影響還要看後續規則的出台,目前來看對相關視頻節目影響不大。而從《通知》發布後兩個月的情況來看,多數影視類短視頻節目還保持著更新,內容上也沒有出現較大改變。
但也有特例出現,例如時下十分火熱的、單擊點擊量可達數百萬的《閱後即瞎》,在《通知》出台後就發文稱將進行「自查、清理和改進」,隨後便停止更新。雖然4月中旬《閱後即瞎》曾短暫復更過,但不久之後便又再度停更,並主動刪除了過往的推送、下架了各平台上的節目。在最新的聲明中,節目組稱:「我們正在進行學習整改。」
儘管沒有直接證據證明《閱後即瞎》的停更、下架和《通知》有關,但從節目組先後幾次聲明中的表述來看,對於版權管理的愈加嚴格,的確影響到了一部分從業者。過去,互聯網視頻一直是監管的「法外之地」,但隨著相關的管理開始得到重視,一些過去未能得到重視的問題也隨之暴露,在這樣這樣的變化中,影視類短視頻節目還能存在多久?
「X分鐘帶你看完電影」真的侵權了嗎?
要想知道影視類短視頻節目究竟會不會涼,首先還是得弄清楚一個問題:「X分鐘帶你看完電影」這樣的節目真的侵權了嗎?
在中國內地的法律從業者們看來,答案是肯定的。民博律師事務所的娛樂法專家胡佔全律師告訴壹娛觀察,像谷阿莫「X分鐘帶你看完電影」這樣的視頻節目,從著作權的角度上來說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解說(即口述作品),第二部分是視頻部分,兩者結合構成了谷阿莫的視頻作品。
「分解說詞部分具有獨創性,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視頻部分是對已有電影作品內容的縮減,對整部作品的情節、主要橋段等沒有改編和編輯,因此不具有獨創性,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已經涉嫌侵犯電影作品的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胡律師指出,我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中明確規定了十二條可以不僅過著作權人許可、不支付報酬而合理使用的情況,但其中並不包括谷阿莫這種節目。
再猜是什麼電影?
針對合理使用的問題,另有某相關專業的律師告訴壹娛觀察,判斷是否屬於合理使用,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得考慮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合理使用的對象應該是已經發表的作品,如果剪輯他人的影片,需要考慮片源來源的合法性;二是二次創作的時間節點,全面劇透客觀上會影響熱映電影的票房,造成著作權人的損失。照此標準來看,目前網路上傳播的很多相關影視類短視頻都有侵權的嫌疑。
此外,目前我國對於視頻作品引用時長達到多久才算侵權尚有爭議,主流的看法是不以時間長短作為判定侵權的依據,而因以是否構成對電影作品的實質性侵權作為標準。胡律師認為,雖然谷阿莫只引用了5-10分鐘,但若是放在內地來看仍舊構成了侵權。因此,如果類似的糾紛在內地發生,像谷阿莫此前的辯解是站不住腳的。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中國大陸之外的許多地區,法律對待此類節目其實反而會相對寬鬆一些。以美國為例,法官往往會從四個標準來判斷使用原作品的合理性——
1.看新作品製作的目的是屬於商業性質還是教育性質,這一點在判定是否侵權上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2.看新作品從原作品中提取的部分,是事實信息還是原創想法;
3.看新作品提取的比重大小,如果提取內容較少且是原作的精髓、價值的核心,則不會被判定為侵權;
4.看新作品有沒有因為使用了原作內容,而影響到了原作的商業效益,搶佔了原作品的部分市場。
所以一般情況下,除非是惡意中傷亦或是提前劇透導致影片版權方受損,此類以娛樂為目的影視類短視頻節目在美國是很難被界定為侵權的。再加上一些視頻製作者版權意識的確較強,往往會在節目上傳前聯繫原作者以確認是否可以使用部分原作品中的內容,或者以便宜的價格買下有範圍限制的使用版權,從而相應糾紛一直相對較少。而像從2012年起就在Youtube大熱的《誠實預告片》一直是被視作此類短視頻節目的代表,甚至還曾獲得過2016年的艾美獎提名,受到行業內的普遍認可。
《誠實預告片》
據了解,台灣地區相關的法律和侵權的界定標準與美國較為相似,這也是為何又水整合的公關此前對台灣的版權保護問題頻發抱怨。而這一次谷阿莫之所以會被起訴,也是因為情況特殊,他的風格和影響力已經對版權方利益造成了較為直接的損害。一位台灣籍的電影人告訴壹娛觀察:「一方面他對電影的二次解讀對很多不了解電影原本劇情的人產生了較大誤導,另一方面很多時候他會在影片上映前或者在視頻網站上上線前就對影片進行劇透,這兩種行為都會傷害到片方的利益,所以他存在侵權行為,這些客觀因素是比較好界定的。」
也正因如此,該電影人表示,雖然她也很喜歡谷阿莫,但她十分認可並期待這次判決,因為此前類似的案件在台灣從未有過,而宣判結果能夠指出究竟是哪一環節出了問題,從而給電影人維權提供幫助。而谷阿莫本人在今年3月前往檢方提供相關資料時也曾發表過相似觀點:「此案的結果是很重要的,法律必須明確定義什麼範圍是合理使用的,該有更明確的限制才對。如果你保留了空間給別人,當別人來創作的時候,你又去告他,那對於創作者而言,就不曉得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