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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企業的“作惡”傳染病

滴滴最近過得不怎麼太平。在“空姐順風車遇害”事件之後,正在進行大規模整改的平臺上,還是在持續不斷地爆出各種違規現象。女性使用者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人人自危過。

另外一邊,百度最近也正處於風口浪尖上。陸奇的突然離職不僅讓外界產生了多種猜測,也製造了不少陰謀論;而之前飽受詬病的醫療廣告競價排名,似乎也在趁著這一股亂流捲土重來……

巧合的是,一向以“不作惡”(Don’t be evil)為官方行為準則的 Google,近期卻在新更新的行為準則文件中悄悄降低了它的存在感。曾經被反覆強調的這句格言,如今只在結尾象徵性地出現了一下。

(左為修改之前,右為修改之後)

我們當然不能簡單地把這些聯絡在一起,隨便下一個硬湊出來的的猜測性結論。但當這些網際網路企業——尤其是已經在行業中佔據一定壟斷地位的平臺,因為監管上有意或無意的缺失而造成一些比較嚴重的後果時,一切都不一樣了。

永不消逝的百度搜索競價排名

兩年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生魏則西在自己的知乎賬號上寫下了對“你認為人性最大的‘惡’是什麼”這個問題的回答:

那個時候的他,距離走向生命的終點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雖然已經找到了“真正靠譜”的治療技術,但之前求錯醫的經歷幾乎已經耗光了家底,他的腫瘤也早已經發生了轉移。他沒能迎來“如果”和“再一次”的機會。

(圖片來自:魏則西知乎賬號)

魏則西的死亡,再次激起了人們對於百度久為詬病的醫療廣告競價排名的聲討。

早在 2008 年 11 月,央視《新聞 30 分》就曾經對百度搜索的競價排名黑幕進行過曝光。有使用者在前往用百度搜索出來的醫院進行治療之後,發現原來一百多元就可以治好的病,最終花費一萬多元也沒能治癒。

這都是拜百度搜索的競價排名機制所賜。在百度的推廣體系中,企業可以通過付費獲得比較高的搜尋權重,而百度則可以從中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這麼一來,使用者真正想要搜尋的資訊可能就會被這些“廣告”給擠佔,讓人真假難辨。

(圖片來自:每日經濟新聞)

新華社後來也發表了一篇文章,指出醫藥類的虛假資訊只是百度競價排名中的冰山一角,很多國家命令禁止的產品赫然在列,這種競價排名似乎從未將對內容的稽核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然而這些來自媒體的曝光並沒有停下百度繼續競價排名的步伐。CEO 李彥巨集還曾表示,如果競價排名的結果和使用者搜尋的結果相關性最高時,可能並不會傷害使用者體驗。

使用者體驗到底怎樣,可能確實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不過後來的魏則西事件卻讓更多的人認識到了了競價排名的實際效果。正如魏則西所描述,他並不是一個毫無辨別能力的人,自己還曾對醫院和醫生的資質進行過核實,只是沒想到來自人性的惡可以如此強大。

魏則西的死亡,確實在輿論上給了百度很大的壓力。之後,百度宣佈對醫療業務進行調整,關停部分業務,主力轉向 AI 醫療。

但需要注意的是,醫療業務的調整,並不意味著百度將放棄醫療廣告搜尋。事實上,這兩項業務完全來自兩個不同的部門:醫療業務所在百度醫療事業部專注於提供與醫療、移動健康相關的服務;而醫療內容搜尋仍然歸屬於搜尋部門。

眾所周知,搜尋是百度成長至今的最核心業務,而由此而來的網路廣告營銷也是其賴以生存的最強勁現金奶牛。在最新一季的財報中,來自線上網路營銷的收入仍然佔據公司總營收的約 82.3%;而央視也曾經曝光過,在通過競價排名對搜尋結果進行“處理”之後,百度可以從幫助售賣假藥中獲得競價利潤 75%。

這麼一塊大蛋糕,想必誰都不願意輕易放棄。

果然,最近又有網友發現,因為魏則西事件而沉寂的醫療廣告競價排名,似乎又重出江湖了。稍顯不同的是,隨著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百度的競價排名也有了一些“與時俱進”的變化。

比如有媒體就發現,曾經在 PC 端異常活躍的各種醫療廣告,如今更喜歡投放在移動端,醫療廣告移動化也成了新的發展趨勢。

而在推广部門的“包裝”之下,只要出價夠高,私立醫院也可以通過“借殼”搖身一變為“高仿公立醫院”,獲得百度的推薦。

至於曾經承諾要撤除的在搜尋頁面中置頂的疾病相關推廣內容,在經過媒體的暗訪之後,也被證明是可以繼續提供的。

面對這些質疑,5 月 22 日,百度公司高階副總裁、百度搜索公司總裁向海龍進行了公開回應。

(圖片來自:第一財經)

他表示,百度擁有業內最嚴格的醫療廣告資質審查,堅決不允許醫院以“三甲醫院”的名義及名稱投放廣告;在搜尋癌症、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類關鍵詞時,也不會出現醫療服務廣告;百度還對 3 萬多條醫療行業搜尋詞添加了風險提示語,今後還將對 1.6 萬家公立醫院和權威醫療機構進行首位展現官網保護。

除此之外,對於那些違反廣告法的內容,百度將會進行持續篩查與核驗,定期對違規內容進行清理。

言下之意,競價排名還是會繼續做的,畢竟它是創收的重要工具;但我們會進一步加強稽核,你們使用者自己也要多加防範,大家一起努力吧。

草原上永遠不缺飢餓的鬣狗

在談到網際網路公司的企業責任時,我們常常把百度與 Google 作為討論的範例,結論無外乎是“作不作惡”這個老生常談的議題。

但在網際網路經濟這個龐大的市場中,你永遠不能低估人們對於逐利的迫切性,為此而有意或無意“作惡”的企業也絕對不在少數。

正被順風車事件弄得焦頭爛額的滴滴可以算是其中一個。不過要在這裡說滴滴“作惡”,還是有點過於嚴重了。在順風車板塊中設定“雙向選擇”和“評價”選項,一開始確實是為了完善功能和服務,但平臺對駕駛員的資質稽核不嚴、沒能及時處理投訴等監管漏洞,已經間接對事件的發生產生了影響,這對滴滴來說仍然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圖片來自:第一財經)

但到了 360 這裡就不一樣了。一個“水滴直播”事件,讓那個給周鴻禕寫公開信的 92 年女生出了名,但同樣被公佈於天下的,還有 360 公司利用旗下所售智慧攝像頭和直播平臺來侵犯公眾的隱私。

這篇公開信的作者在文中提到,她發現多個使用 360 智慧攝像機的商家使用者,曾將自己在網咖、健身房等公共場合所監控到的視訊放到了水滴直播平臺上,而被拍到的人對此並不知情。

(圖片來自:觀察者網)

事件發生後,360 董事長周鴻禕不客氣地直指這篇文章混淆視聽,有“黑公關”之嫌;後來 360 方面也迴應稱,如果商家要開啟直播模式,必須進行實名註冊認證,且所拍攝內容不能涉及個人隱私,商家還需要在直播區域設定貼紙等明顯提示。如果有使用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直播,那是因為商家並未盡到告知的義務。

言下之意,鍋是商家的,不關我的事。

但無論是周鴻禕的指責,還是 360 公司的迴應,似乎都沒能解釋那個最根本的問題:到底是誰允許你採集並利用使用者的個人隱私資訊的?如果確實侵權了,又如何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侵權與否不是一句“商家是否告知”就可以圓過去的。即使是監控攝像,如果不是用於預防打擊犯罪、社會管理等公益用途,而是被當成一種娛樂性質的直播,那就逃不開侵犯使用者隱私的嫌疑。

而 360 的迴應多少顯得有些語焉不詳,不僅將鍋都甩給了商家,沒有給出具體的解決方案,還將這件事轉變成了一場公關大戰。最終的結果只能像之前的數次“3X 大戰”一樣:利益是他們的,我們什麼都沒有。

(圖片來自:華爾街日報)

在用商業利益捆綁消費者這件事上,攜程也曾經“貢獻”了很多例子。產品搭售、高價退改簽、名不副實、大資料殺熟……這些平臺上存在著的么蛾子不僅引起了消費者的反感,還多次惹怒了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大 V。

不過韓雪和王志安的“聲討”並不能阻止攜程在逐利這條路上走下去。根據,攜程在樑建章的改革下,已經形成了各事業部的收入獎金與 KPI 直接掛鉤的模式,還有一條專門的計算公式。

事實上,沒有哪個企業願意背上“作惡”這口大鍋,在很多上市公司的財報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甚至已經成為了跟財務資料同樣重要的版塊。

正如 Google 久負盛名的“不作惡”一樣,百度也在官網上標明瞭自己的核心價值觀:簡單可依賴。從它 All in AI 的決心來看,技術的迭代更新和業務的精簡的確越來越接近“簡單”,但“可依賴”的似乎還不能和“可信賴”劃上等號。當醫療廣告競價排名有了捲土重來的可能時,“作惡”還是那個揮之不去的原罪。

諷刺的是,就在 Google 修改自己企業行為準則的這段時間,他們也正在經歷一次“是否作惡”的心靈拷問。

4 月初,數千名 Google 員工向 CEO 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發了一封聯名信,抗議公司正在進行中的一個與五角大樓有關的專案。這個名為 Project Maven 的專案要利用 Google 在人工智慧方面的技術優勢,來提高軍事無人機的精準打擊度。

在 Google 員工看來,作為一家科技公司,Google 根本就不應該捲入戰爭,他們要求公司退出專案,並且保證“永遠不會發展戰爭技術”。

(圖片來自:Getty Images)

雖然這件事在內部引發了巨大的反響,甚至又數十位工程師選擇辭職,但 Google 並沒有停止自己的推進和遊說步伐。他們和五角大樓都出來澄清,這項研究的物件並不具有任何攻擊性,僅僅是用來支援反暴動和反恐行動。

但在保衛世界和平這一崇高偉大的理想之下,外界普遍認為,Google 之所以與五角大樓合作,是為了得到一份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國防部雲服務訂單。順便提一下,同時參與競爭的,還有微軟、亞馬遜等科技巨頭。

事實上,對於同樣重度依賴於廣告收入的 Google來說,不斷高企的流量獲取成本正在拖累著公司的盈利表現;而被寄予厚望的“其他營收”——主要是智慧家居、雲端計算等業務,雖然在短期內還無法挑起營收的大梁,但成長速度驚人。

這就不難解釋 Google 為什麼寧願冒著被大家 diss 的風險,也要說服公司員工來接受這筆大訂單了。不知道當他們看到太平洋另一頭那個總是拿來與自己作比較的對手正憑藉著“資訊流+搜尋”這對利器交出了一份更好看的成績單時,內心會作何感想。

說到底,對任何要參與市場競爭的企業來說,“作惡與否”早已不是一道單純從道德維度考量的選擇題。這個茹毛飲血的時代講求的是強者生存、成王敗寇,沒有任何一家企業是慈善機構,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潤才是他們的最終落腳點。

尤其是當這家企業已經經歷了數輪打天下的廝殺、開啟自己的“壟斷”之後,在外部競爭壓力空前變小時,對利潤的高度關注就成了賣方市場中的不變法則。

也許我們無法拒絕更多企業為了利益而“作惡”,但我們更懷念那些願意為了“不作惡”而努力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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