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誠信“黑榜”
認定單位:泰興市人民法院
認定單位:泰興市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7)蘇1283執3948號
執行標的:200000元
認定單位:泰興市人民法院
認定單位:泰興市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7)蘇1283執1165號
執行標的:100000元
認定單位:泰興市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7)蘇1283執1756號
執行標的:231000元
認定單位:泰州市姜堰區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6)蘇1204執1775號
執行標的:14432500元
執行標的:——
認定單位: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8)蘇1203執418號
執行標的:106300元
執行標的:——
認定單位: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8)蘇1203執414號
執行標的:1250000元
認定單位: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8)蘇1203執414號
執行標的:1250000元
執行標的:100000元
執行標的:——
認定單位: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
認定文號:(2018)蘇1202執198號
執行標的:100000元
社會法人誠信“黑榜”
宣告:本文資訊來源於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授權釋出,如有異議請與案件承辦人聯絡。
微泰州責任編輯 | 朱琦 後臺編輯 | 陸思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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