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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十大酷刑之剝皮,切開頭皮灌水銀活剝人皮

在古代電視劇裡偶爾會聽到要將某個人剝皮抽筋,以為是個罵人的話,但事實上剝皮這個酷刑在歷史上是真的存在的,還是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這是一種不亞於凌遲的殘酷極刑,從一個活人身上將他的皮膚給生生剝下,想著都脊骨一涼。

剝皮:將活人的皮膚剝下

魯迅先生在《且介亭雜文•病後雜談》中說:“大明一朝,以剝皮始,以剝皮終,可謂始終不變。”剝皮酷刑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欽定的,可謂“王牌” 酷刑,是終明一朝公認的最殘忍酷刑,所以自始至終一直都在使用。

剝皮,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 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 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古代剝皮行刑的方式

【快刀慢剝】

剝皮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 油,不好分開。

【灌水銀剝皮】

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 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 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明朝剝皮酷刑行刑過程

朱元璋式剝皮

死剝揎草。 朱元璋規定,凡貪贓六十兩白銀以上官吏斬,而後梟首剝皮,皮里填草,製成“人皮草袋”懸於衙門官座旁警示官員,有宮中太監取妻者斬首剝皮,犯上作亂 者處死剝皮。 明初開國功臣藍玉即被處死剝皮,其皮傳示各省,後被其女婿蜀王朱椿保存,供於端禮門樓之上。

韓觀式剝皮

死剝制褥。 洪武年間,韓觀任兩廣提督,殺人後剝皮做成坐褥,此皮褥耳目口鼻俱全,鋪在座椅上臉正好在椅背上,頭髮披散在椅後,韓觀升堂就坐此皮褥,殘忍之 心可比閻王。

朱棣式剝皮

活剝碎屍。 朱棣比朱元璋要狠得多,可謂青出於藍勝於藍,他剝皮的方式是活剝碎屍。 靖難之變後,建文舊臣有不少都被活剝。 行刺朱棣的景清被活剝碎屍,“剝其皮,草揎之,械係長安門,碎磔其骨肉。”活剝比死剝更殘忍,自朱棣始,以後剝皮多是活剝。

朱厚照式剝皮

活剝制鞍。 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趙鐩謀反兵敗後,與陳翰、賈勉幾等共37人被俘,朱厚照下令全部處死,六名首犯剝皮。 當時法司進言,說剝皮之刑已被祖訓禁止,但朱厚照不聽,不但活剝了六個人的皮,還把六張皮製成了馬鞍,出行時就騎著人皮馬鞍。

張獻忠式剝皮

活剝生撕。 明末農民起義首領張獻忠也是剝皮高手,他在四川剝人皮無數,而且大都是活剝。 剝皮方法是活剝生撕,先從被剝者後脖開刀,再沿脊骨向下劃一道縫直到尾椎,然後把皮膚向兩側生撕下來,撕到兩臂後整個人就變成 了“蝙蝠俠”,被剝者一天多才會死去,非常殘忍。 明朝有個進士叫龔完敬,就是被張獻忠用這種方法活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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