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中國的木馬刑就是騎木驢,是懲罰女子偷情出軌的殘忍刑罰,執行木馬刑的木馬看似像普通的工具,但是木馬背上的木柱遠遠長於的長度,遭受木馬刑的女子會 被木柱活活戳破內臟而死,古代針對女子的刑罰都是與有關,是極其沒有人道可言的刑罰。
木馬刑:懲罰女子出軌偷情的酷刑
在古代女子地位很低微,對女子的要求也特別多,如女子不得隨意出門拋頭露面,要三從四德等等。 而古代女子的貞操更是比命更重要,一旦發現女子不守婦道會用各種極其殘忍的刑罰懲戒她們,這個過程讓她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真是生不如死,其中最著名殘忍古代 酷刑莫過於騎木馬,其殘忍程度簡直不忍直視。
所謂“木馬”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裝置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好像一張普通的條凳。 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外表並不平整,而呈現一定的弧度,相似驢背的外形;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裝置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 豎,意味驢球,因此普通稱謂此類嚴酷刑具為“木馬”。 最早有關“木馬刑”的記載是在北宋時期,那時叫做木驢,現在已成為滿清十大酷刑之一。
古代木馬刑行刑全過程
當女犯人被判死罪後,便開端行刑,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整剝光,驗明正身,然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對準那根驢背 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 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馬上,避免其因負痛而掙扎。 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馬”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在當時,女犯人“木馬刑”遊街示眾的時間長度通常不會超越三個時辰,普通自辰時初示眾到午時為止。
而由於女犯必需用力繃緊雙腿以抵禦和肛門處的壓力,所以行刑前將她們從“木馬”上解下來時,沒有一個可以本人站起來。 此時,受刑的女犯人被堅硬的木橛子搗爛了子宮和內臟,大都是氣息奄奄,昏死過去。 這些女犯人在遊街示眾之後,普通還會在刑場上繼續示眾其赤裸的身體,直到正式執行死刑。
最殘忍的木馬刑,從入從嘴出
到了明末清初,“騎木驢”的刑罰更嚴酷。 當時的“騎木驢”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內,然後放開,讓這 名女子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判處木驢遊街的女犯在處決前會被剝光全身衣服,在遊街當日於處決的刑場或其它公眾場所強迫展現其乳房,和肛門。 有些女犯停止遊街前會遭到衙役的公開或嚴酷的婦刑欺侮,以到達威嚇民眾和削弱女犯人膂力防止對抗的效果。 但按照慣例制止在她們的上留下可識別的傷痕。
而假如女犯人還是處女或年輕少婦的,為了防止她們相對柔嫩的在木驢遊街時大量出血,而撐不到刑場即受刑不過身亡,因而必需在遊街前先把她們的處女膜弄破,並充沛 開發其,幾乎是滅絕人性,不將女囚犯當人。 許多身形較為嬌小的女犯人,以至由於木驢捅刺的力道過於難以接受,而在遊街的半途大便失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