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Circulation雜誌在線發表科學聲明,指出目前臨床多根據房顫類型進行相應的研究,包括陣發性與非陣發性、持續性或永久性房顫,推薦使用危險評分(CHA2DS2-VASc)進行抗凝治療。但這存在重大疏漏:如果僅以有房顫或無房顫來描述太片面!今後要考慮房顫負荷問題。
比如:房顫負擔與卒中風險之間的關係不清楚,是否不同房顫負擔的人抗凝方案都一樣?其次,新發房顫的患者生活質量更差,而房顫負擔較高的人生活質量不一定較低,射頻消融治療房顫是否就能改善生活質量?等等。
該聲明要點如下:
1.房顫負荷可以通過監測期持續時間最長,房顫發作次數來定義,也可能更全面地由監測期間房顫發作時間的比例來表示。
2.有證據表明持續性房顫患者發生腦卒中風險高於陣發性房顫患者,但尚無研究關注房顫負擔與卒中風險之間的關係;短暫房顫發作(<5至6分鐘)對腦卒中影響仍然未知。
3.房顫負荷與認知功能之間關係如何不清楚。
4.與陣發性房顫相比,非陣發性房顫與心力衰竭患病率和發生率較高以及死亡風險較高相關。
5.房顫負擔較高者不一定生活質量低;新發房顫的患者生活質量更差。降低房顫負擔不一定可改善生活質量。
6.針對動脈粥樣硬化風險的管理方案,包括體重減輕和維持健康體重對減少房顫負擔有效。
7.未來的研究應包括那些側重於確認房顫負擔的定義和觀察手段,確定房顫負擔導致腦卒中風險增加及抗凝治療的閾值,以及房顫負擔和中風的關聯,以及監測技術的發展。
來源:Lin Y. Chen, et al. Atrial Fibrillation Burden: Moving Beyond Atrial Fibrillation as a Binary Entity: A Scientific Statement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Circulation. 2018; originally published April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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