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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音樂產業越過山丘:網易云音樂和阿里音樂版權互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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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裂痕嚴重,孤立主義盛行的中國音樂產業,終於握手言和,越過山丘。

3月6日,網易云音樂與阿里音樂共同對外宣布,雙方達成音樂版權互相轉授權的合作。

這是網易云音樂在2018年開年以來的第三個有關版權的利好消息。 此前2月,網易云音樂曾​​和騰訊音樂實現版權互授,而在幾天前,網易云音樂還獲得了華研國際旗下目前全量音樂曲庫的授權。

橋到船頭自然直,對網易云音樂而言,曾經如鯁在喉的版權問題已然破解。

曾經裂痕嚴重,孤立主義盛行的中國音樂產業,終於握手言和,越過山丘。

版權互授合作之後的後版權時代,各個音樂巨頭,恐怕也將和李宗盛在《山丘》中唱的一樣,不知疲倦地翻越每一個山丘——把目光投向用戶體驗。

曾經的山丘與裂痕

在版權互授之前,中國用戶只能在網易云音樂、QQ音樂、蝦米音樂之間互相跳轉,一個人同時下載三款音樂APP,是非常常見的現象。 這也是版權戰帶來的一個怪現象。

版權戰,其實應該一分為二來看到這個問題。 它存在積極的因素,但也造成了諸多惡性後果。

2015年7月初,國家版權部門要求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並責令各大網絡音樂平台將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 版權規範幾乎也就是從那時逐漸走向正軌的,但版權戰也因此隨之而來。

一方面,中國音樂巨頭走過了侵權頻繁的野蠻階段,逐漸建立起了購買版權,通過版權來來建立自身優勢的意識。

但是另外一方面,版權戰也導致了版權保護“左傾主義”萌芽。 一些音樂巨頭試圖靠版權戰的方式去擠兌競爭對手。

這種競爭策略並沒有給中國音樂產業帶來更多好處。

比如某家國際音樂唱片公司版權爭奪中,授權費一路高漲,從最初的三四千萬美元到了最激烈時的 3.5 億美元現金加 1 億美元股權,幾乎10倍溢價。

正如當時一種主流的觀點所談到的,擁有版權壟斷地位的音樂平台容易疏於用戶體驗、倦怠產品優化、社區維護減少、拒絕讓利用戶,導致產品退化,雖然一家獨大了,但並沒有 太大的意義?

音樂版權合作期限一般為2-3年,可以設想,音樂版權到期後,幾家音樂巨頭又要花更高的價格去國際唱片公司面前爭取新版權,屆時幾家只會拼到你死我活,更 高的版權成本最終只會轉嫁到用戶身上。

對中國音樂產業來說,超出理性價格的音樂版權,並不會一定會帶來健康的業態,只會導致產業鏈承壓過重,國產在線視頻以及電視劇產業就是一個最典型的案例。

要知道,中國在線視頻巨頭之間的版權戰,帶來的一大惡果就是——幾大在線視頻巨頭打了10幾年的戰爭,卻沒有一家能夠盈利。 某些視頻巨頭甚至幾度上市失敗,直至今年再度謀求上市前還是在流血。

更值得警惕的是,很多當紅爛片電視單集價格就超過千萬。 版權戰甚至導致電視劇產業內容質量下降,而不是預想的提升。

也正是如此,國家版權部門看到版權戰亂像後,會約談幾大音樂巨頭以及二十餘家境內外音樂公司主要負責人,通過行政手段介入其中,要求音樂巨頭之間互授版權。

翻越山丘後的戰爭

版權互授,並不意味著競爭結束。 伴隨著網易云音樂和阿里音樂之間版權互授的聲音,多米音樂在前一天黯然退場。

這固然與版權戰有關係,但也更多是騰訊音樂、網易云音樂、阿里音樂幾家巨頭無論是在生態拓展還是用戶體驗層面處於第一梯隊,第二梯隊未來只會逐漸消亡。

未來在社區氛圍、獨立音樂、周邊電商乃至更多產業鏈上的拓展,都會考驗平台的運營能力,這才是音樂後版權時代的競爭基礎。 中國音樂產業也將會進入拼內功、拼產品、拼運營的階段,形成足夠的產品差異化,運營好社區氛圍,才能取得用戶的支持。

這又恰恰是網易云音樂的優勢——無論是在產品交互、以及周邊產品開發等層面,都形成了用戶口碑,在所有音樂產品之中堪稱是一股清流。 經典的唱片播放器、私人FM、電台節目等功能幫助網易云音樂形成了比較豐富的產品維度。 雲音樂商城裡也在嘗試音樂電商業務,賣音樂周邊產品。

網易云音樂本身在產品方面就有比較深的積澱,加上過去版權危機倒逼,網易云音樂的產品、佈局不得不橫向拓展,朝極致的方向開發。 甚至是在營銷層面上,也必須比別人多花幾分心思,採用了樂評專列,農夫山泉“樂瓶”這些別開生面的方式去獲取年輕人的支持。

在社交這個方向上,網易云音樂可謂是首屈一指——每一個人聽了什麼歌、附近的人聽了什麼歌,歌曲下面的評論,都讓用戶形成了交流的慾望。

在社交以及社區氛圍建設層面上,網易云音樂也比其他平台做的更好。 大量虎牙、B站遊戲主播使用的音樂APP就是網易云音樂——其中的歌單功能便於主播們的粉絲尋找遊戲時的BGM,這對主播們形成粉絲黏性很有幫助。

某種意義上看,這也是音樂社交的另一個層面。

不僅如此,獨立音樂人、原創音樂的扶持將是平台之間的另一個競爭方向,2017年各家互聯網音樂平台推出了自己的相關項目,比如說,騰訊音娛的“騰訊音樂人”,網易 雲音樂的“石頭計劃”(2016年年底啟動),以及蝦米重啟“尋光計劃”。

網易云音樂甚至早在2015年就在嘗試獨立音樂人、原創音樂的探索,讓一批小眾獨立音樂人和高品味作品在年輕受眾形成了很強的粘性。 獨立音樂人們也具備了另一條成名的路徑。

也是這一系列做法,讓網易云音樂贏得了人心,走過了版權的寒冬。 因此,這次版權問題解決後,網易云音樂在綜合體驗和用戶口碑上反倒位居前列。

以至於,前段時間有一個“版權交換完後,你是選擇哪家音樂平台?”的投票,其中居然91%的用戶選擇了網易云音樂。

中國音樂產業的成熟

這次版權互授之後,中國音樂產業糾正了版權保護矯枉過正的“左傾路線”。 這對任何一方都是有好處的。

比方說,騰訊音樂集團一直在謀求上市,互授版權局面的形成,也從客觀上幫其排掉了上市路上調查這顆暗雷。 對騰訊音樂集團以及其投資者來說,也是一大利好消息。

要知道,國外音樂版權集體管理制度由來已久,經過兩百多年的完善和沈淀,已經逐漸形成一套規範化模式,有效遏制獨家音樂版權的壟斷之爭,並通過第三方中立機構,合理保障 音樂製作人、唱片公司、音樂平台以及用戶等各方利益。

以美國為例,美國幾乎所有唱片公司都會加入一個或多個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使用者只需與這些組織打交道,就能獲得使用音樂所需的全部許可。

壟斷版權,在歐美成熟市場,幾乎是聞所未聞的。

開放的版權制度以及音樂製作人、唱片公司、音樂平台以及用戶等各方利益共贏的格局,也是歐美音樂幾十年來始終在國際市場保持強大影響力,歐美音樂巨星始終能夠層出不窮的一個重要製度 土壤。

版權大戰的結束、版權全面轉授和共享也將是各平台多贏的一個事件,沒有了版權戰的分心,各音樂平台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探索產品的商業化,推進健康盈利。

這次國家版權部門介入後讓國內幾個音樂巨頭互授版權,中國音樂版權最終還是回歸了健康狀態。 這恐怕也是中國音樂產業走向成熟的一個標誌。

#專欄作家#

吳俊宇,微信公眾號“深幾度”。 獨立撰稿人,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 關注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以及數碼家電的產業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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