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完《捉妖記2》之後, 2月19日,寫了一篇文章: 《 4天破14億,贏了票房卻輸了口碑! 》 ,對《捉妖記2》的表現進行綜合分析,主要觀點是: 故事過於簡單和平淡,情節沒有緊張感,情感缺乏爆發力。
沒想到的是,2月22日卻因為這篇文章收到了 侵權投訴 。 因當時在外,用手機一看,頓時就嚇尿了,但又心想應該不至於吧,畢竟文章都是秉持客觀的態度,一字一句敲出來的。
登陸後台一看,原來是 《捉妖記2》片方某公司委託某律師所投訴文章侵權 。
而理由則是: 存在未經授權使用影片相關海報或劇照。 什麼? 片方在豆瓣、Mtime平台發布的海報和劇照,竟然嚴禁使用?
瞬間蒙圈了,這些海報或劇照都是 未經加工,非商業用途,怎麼就被投訴侵權了呢? 頭一遭遇到這樣的。
查了一下相關的法律諮詢,電影 海報或劇照 的確享有著作權,但是否構成侵權,有著模棱兩可的界定,最好的規避方式是寫明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出處。
這點就不深究了, 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此 。 思前想後,其實邏輯很簡單:
誇 《捉妖記2》多好多優秀,那不是侵權。
說《捉妖記2》口碑差或者爛,那就是侵權。
想到這裡就應該好好反思一下啦,文章到底說得厚不厚道? 再看全文,個人還是認為觀點比較客觀,還算厚道。 文章剛開始還誇了《捉妖記》。
文中還講了《捉妖記2》的票房表現,然後重點闡述了 《 捉妖記2 》劇情空洞 ,情節無聊,也對電影注重情感進行了點評,完全是發自肺腑的心聲。
110分鐘的電影看似熱熱鬧鬧,但故事低齡化,看點實在太少,只剩下奇幻的特效。 《 捉妖記2 》花了大部分時間去講 屠四谷在賭場搖骰子、打麻將,表演胸口碎大石、魔術鋸活人,還有朱金真逼婚 屠四谷等無聊情節。
現在再想想《 捉妖記2 》的劇情,都還是覺得 爛 ,辜負了殷切的期待。
《捉妖記2》在豆瓣的評分只有 5.2分 ,評分人7.1萬人, 三星以下評價佔了85% ,而在Mtime也只有5.9分,完全是公認的不及格電影。
再來看看網友們的真心評論,基本都是吐槽和批評的聲音。
這麼一部爛片,目前票房已經突破 18億元 ,贏得了票房,卻容不下批評的聲音, 用所謂的正當途徑“維權”, 可見肚量。
以下是這篇被投訴侵權的文章鏈接,很快就會被刪除,留作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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