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定時工作制在現實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結合勞動法做出的針對性規定,各位HR應當把握以下三個原則: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雙方約定不定時工作制,那麼就意味著勞動者是可以接受延長日工作時間標準和延長月工作時間標準的。
各位HR,看到第一個原則: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你可不要想,那麼企業是不是可以隨意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呢?大家千萬不要有這種想法哦,法律條文中的第二個原則確保員工休息和休假的權利,就是對員工的一種保障,企業必須安排彈性的休息時間,讓員工集中休息或輪流休息等,必須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方可延長工作時間,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單位的HR也要注意,平均每天原則上也是工作8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不定時工作制是可以不執行加班工資規定的,因為員工的工作方式是斷斷續續完成的,現在很多企業如果安排員工工作時間過長,一般採取增加補貼的方式也可採取多勞多得的方式。
各位HR,我們在做工作或制定企業薪酬制度的時候一定首先保證制度的合法性,然後站在企業和員工的角度雙重考慮,這樣才能做到用人單位和員工都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