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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出軌」:父母之間有一方「出軌」,怎麼辦?

當第一次被這個問題難住,是因為網上的一個朋友跟我說她父母之間有一方疑似「出軌」。

據我所知,世間大多數的「疑似」都不會是空穴來風,尤其是身邊的人的感受,那種第六感,或者說直覺往往是很準的。

所以,當被問及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的時候,我第一時間就想到她所說的「出軌」是實質性的還是停留在「將要出軌」的非實質性的(俗稱:精神出軌)。

但同時,我也知道,往往實質性的「出軌」是隱秘的,甚至不為人知,就算她是親身女兒也不至於告訴她,尤其不可能告訴她。這不論是對於一個女孩子還是作為父母而言,一方面是「壞榜樣」,另一方面是害怕自己的女兒以自己感到不恥。

所以,究竟是「精神出軌」還是實質性的「出軌」,無疑還是影響到了身邊的人,被女兒所感覺。


至於丈夫,他是否有感覺呢?

是假裝不知道,還是真的一直蒙在鼓裡不明真相呢?

還有,作為女兒,作為兒女又該怎樣去看待這樣的事情呢?

講真的,我不太會安慰人,尤其是女孩子,我更是不懂得怎樣討女孩子歡心,怎樣哄女孩,以及怎樣和她們去「講道理」。

怎麼說呢?其實一直以來,我都不覺得女孩子有多講道理,我也沒看出來有多少喜歡講道理的女孩子。

大多數女孩子,不過是想獲得認可、安慰,或者鼓勵什麼的,至於講道理,還是算了吧!

就我以往經歷而言,和女孩子講道理基本上是行不通的。開心時,你講道理,女孩子覺得你啰嗦;傷心時,你講道理,女孩子覺得你太冷血,不解人情,一點都不體貼;平靜時,好吧,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女孩子平靜時,大概是愛搭不理的樣子?

所以,怎麼講道理?還不如不講吧!

只是聽著她的語氣真的很悲傷,如果什麼也不做,好像也不對。

我仔細想了想,還是說點什麼吧,關於「出軌」,關於父母,以及作為兒女。

就個人感受而言,我覺得相對於「出軌」,更可怕的是死死抓著「出軌」這件事不放,死纏爛打,糾纏不休,然後各種吵鬧,各種打打殺殺,翻舊賬,甚至連帶著威脅,非人性的指責和謾罵,以及「家暴」等等。

至於「出軌」,現在也不是過去那個「野蠻時代」了,人的精神豐富了,「自由」的概念也漸漸深入人心,這也算是人性的解放和人類的進步了。當然,這也不是說,「出軌」是值得歌頌甚至就可以理所當然,但相對的,其實現代社會對「出軌」的態度還算是比較文明,比較寬容的。

從以前的「浸豬籠」,以及各種殘暴的「懲罰」,相對於現在,有馬伊琍的「且行且珍惜」,還有「馬蓉出軌」的「離婚」,以及當年被爆的「陳冠希事件」,然後就是最近的「李小璐事件」,大家對於不論是「出軌」還是「性」而言,態度已經相對的開明了很多很多。

事實上,現在對於「性」的開放程度已經是比較開明了,不論是在職業上的「野雞」,還是在現實生活中的「同居」,「一夜情」,甚至是「雙性戀」,或者「gay」,人們對於「性」的態度已不是當年的「保守」了。

所以,就「出軌」而言,從本質上說,更重要的不是「出軌」本身,而在於「當事人」的「身份」,即作為「已婚人士」,作為「婚姻」的一方;甚至為人父母,作為「榜樣」身份。

所以,不論是對「婚姻」的「忠貞」,還是對「家庭教育」的「好的榜樣」而言,作為「出軌」一方,在這方面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另外,「出軌」是可以作為「離婚」的前提條件,以及「監護人」撫養權的爭議上是「弱勢」的。然後,「出軌」對於名譽上而言,不僅僅是傷害了自己,更是影響了整個家庭,甚至兩個家庭(夫妻雙方所在家庭,以及自己的家庭),更嚴重的還會影響到事業,以及人們對當事人及其家人的信任,甚至以此作為對方「無能」的依據,在精神上和物理上造成一定的打擊和人格上的鄙視等等。

當然,儘管危害這麼大,但相應的所謂「越危險的越誘人」,「誘惑」也是在生活中很是尋常。

所謂「情投意合」,「郎情妾意」,以及自身家庭的各種「不幸福」,外界的「誘惑」,旁人的「唆使」,以及對「性」的「饑渴」,或者出於別的原因,比如報復之類的等等。「出軌」似乎也是「理所當然」。但是,不管怎麼說,「出軌」是不被眾人所認同,是對「婚姻」的褻瀆,以及對「家庭」的不負責任,還有對自己對他人的傷害。

我的建議是,如果真的考慮「出軌」,我建議先「離婚」,解除關係,再正經或隨便的「玩」。當然,最好是不要,如果還想要,那就乾脆一點,再自私一些。否則,這不僅是對自己的傷害更是對別人的傷害。

當然,之所以「出軌」而不「離婚」,可能也有自己的顧慮,比如經濟上(依賴),比如性質上(偶爾玩玩),甚至只是想找點新鮮感,並不想真的解除關係,以及破壞家庭。

但是,不管怎麼說,不論是明的還是暗的「出軌」,所謂「謊言總有被揭穿的一天」,與其激情過後擔心「被揭穿」之後的各種「再次傷害」,不如學會「克制」,將心思放在正當的地方。

作為「出軌」,或「被出軌」的一方,我認為既然有問題,就該試著去防範於未然,防微杜漸。

作為父母(婚姻雙方),我的建議是:多交流多溝通(語言);多與家人互動(行為);偶爾旅行和小浪漫(驚喜);信任和陪伴(前提條件)

而作為子女,在這方面,我的建議是:

1.多陪伴,多和家人聯繫,多關心關心家人(主要是喚起家庭的「幸福感」,另外作為兒女,讓父母多一些眷戀,更是提醒父母的「身份」,作為「榜樣」)

2.做好自己,這是讓父母放心和欣慰的前提(養育成人,最大的幸福莫過於子女能夠幸福,能夠有所成)

3.不過多干涉父母之間的問題,偏袒誰或主持公道等等(作為子女,對父母的事情是不該「指手畫腳」的,如果真的愛他們,就應該信任他們,把這矛盾的機會讓給他們去磨合,這也是婚姻很重要的一部分)

至於更多的,其實作為子女,真的能力有限,很多事情不方便也不應該去管。儘管所謂「旁觀者清」,但生活本質還在於生活的本人,自己的問題就該相信自己,然後自己去解決。

當然,對於她,我沒有說這些通俗但好像沒什麼「作用」的「大道理」。

儘管事實上,很多問題本就不是什麼多高深莫測的問題,而很多人所理解「心理」問題,其本質也並非「心理原因」,而是來自於對現實的「情緒」所引起的不良反應(情緒反應)而已。

對於「出軌」,她是這樣說的:

「作為小孩,我並不能說什麼,但是,我真的很煩惱。」(問題:「出軌」,影響:「糾結無奈」和「煩惱」)

然後,接下來就是我的回復了(原諒我實在不懂得怎樣和女孩子講道理)。

這跟你有什麼關係呢(事情的主體並非子女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而是父母之間才是主體)?

從個人的角度而言,父母遲早都會離開(進一步解釋。分開,從子女長大嫁人的角度,從死亡的角度)。

從情感的角度而言,他們還是你的親生父母(血緣關係,以及責任和義務,和子女的關係是不變的,即使婚姻狀態發生改變,這一點也是不變的)。

從煩惱方面,這是父母自己的事情(父母才是主要的「受害者」,而作為子女只是受影響,這裡主要是希望緩解對方情緒)。

另外,情感的事情大人應該更清楚怎麼處理(知識、經驗、經歷,以及權衡利弊)。

至於小孩子,其實真的只要他們開心就好了(做好自己真的很重要)。

在小的時候他們已經為我們犧牲了很多很多自己的時間(所以,這個時候,應該把更多的時間留給他們,而不是繼續惹他們,或者煩他們)。

雖然說是父母,可越是父母越是不好說呢,而且說了就能改變嗎?喜歡一個人和不喜歡一個人能改變么(這是告訴她,作為子女,能力有限,事實如此,接受事實)?

作為成年人,已經不是當年單純的小朋友了,知道權衡利弊(提醒她,要相信父母,這方面他們可以處理好的)。

就算不知道,那最起碼和平分手,或者別的,既然結果無法知道,既然結果不可改變,何必強求,又何必在意呢(既然現實如此,煩惱和不煩惱都不能改變現實,那何不放下煩惱)?

既幫不了忙又讓自己徒增煩惱(何必呢?)。

沒有什麼事情是一定要怎樣的,尤其是情感之間(提醒她,認清現實,現實如此,這很正常)。

只有你不在乎了,你才能感覺到他們的存在以及怎樣去處理會比較好(冷靜的前提是把這件事當成事看,而不是糾結於這是發生在自己身上)。

小腦袋瓜子不要想那麼多,該學習學習,該睡覺睡覺,該玩就玩(說輕鬆點,希望緩解情緒和壓力)。

好好活著,然後開心點,既然是痛苦那就當成體驗,畢竟不會總是痛苦,既然快樂,那就肆意享受,因為快樂也不是永恆的,珍惜每一次不一樣的體驗,這樣活著,為自己或為別的什麼都好,開心點(忠告,希望對方好好的,開心點)。

總得來說,我在這裡強調的是認清客觀事實、信任、做好自己,然後希望對方不那麼煩惱。

至於建議,一方面希望平常心,然後就是多交流溝通,陪伴在身邊,多關心關心父母,另外,信任他們,同時也好好照顧自己。然後,遇到事情,別著急,冷靜下來,在立場上分清主次。最後,開心的,好好的。


易謬

2018年02月於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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